科兴讲堂: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根源
劣币驱逐良币(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是指当一个国家同时流通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法定比价不变的货币时,实际价值高的货币或银子(良币)必然要被熔化、收藏或输出而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的货币(劣币)反而充斥市场。由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财政大臣格雷欣提出,也称“格雷欣现象”(Gresham's Law)。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金银复本位制”这种货币制度下演绎得最为精彩。金银复本位制是货币制度史上重要的一段,它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以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均可自由铸造,自由输出、输入,同为无限法偿的货币制度。同时作为本位币,最初金币和银币按其实际价值流通,其兑换比率完全由市场比价决定,这就是金银复本位制下的“平行本位制”形式。由于金币和银币的市场价值经常波动,使得用金币和用银币表示的商品价格也随之经常发生变化,造成了市场交易的紊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些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金币与银币的比价,使二者的比价保持不变,这使金银复本位制由“平行本位制”形式过渡到“双本位制”形式。双本位制是金银复本位制的主要形式,正是在这种货币制度下出现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良币与劣币属于流通范畴,劣币驱逐良币发生在流通领域,从流通中探寻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因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流通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因在于,同时作为币材的两种货币金属在货币和商品两种形态之间转化时价值不一致,促使劣币驱逐良币。一是金币与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同时流通,这为其中一个成为良币而另一个成为劣币提供了现实基础。若只有一种货币,就没有优劣之分,也就无所谓劣币驱逐良币,所以其他货币制度就不存在这个问题。货币的本性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在金银复本位制下,两种本位币并存,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因而劣币一定要将良币驱逐出局。二是金与银在货币与商品两种形态之间自由转化,为劣币驱逐良币提供了实现条件。本位币的铸造与熔化自由且无成本,正是在这种运动过程中,劣币才有机会驱逐良币。
仅仅从流通中探寻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因是不够的,其结果也是表面性的,揭去这层面纱还可以进行更为深入的分析。流通中的活动受价值规律支配,商品形态的金块与银块的交换是遵循价值规律的。将金块、银块铸币就是货币。货币是用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因而货币从本质上讲也是固定充当交换媒介的商品,货币存在于流通之中,按理说其活动应该遵循价值规律,受价值规律支配。然而在金银复本位制下,流通中的金币与银币的价值比例关系是由“法定”的。“法”的力量不是来自于流通内部,而是来自于流通之外,是强加于流通的力量。法的力量进入流通领域,作用于货币流通,它排斥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使金币与银币之间的比例关系不再由其实际价值量决定,不再随着自身价值量的变化而变化,而是被强制的固定下来。法的力量控制了货币流通,规定了金币与银币的比价关系,形成了一个强制性执行的金银兑换的标准;而在商品流通中,金块与银块的运动受到的是价值规律的支配,形成的是以价值量为基础的交换标准。这两种标准同时存在于流通之中,使货币形态的金、银和商品形态的金、银出现了双重的评价标准,这就是金与银自身在流通中的矛盾。所以,法的力量强加于流通从而确立起本位币兑换的固定“标准”以扭曲金银自身价值,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深层原因。经过这样的分析可以看到,劣币驱逐良币的真正原因来源于流通之外,并非是流通内部的简单作用。
在实际生活中,也不乏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例如生活中有通行证的人是生活得很好的,畅通无阻,而那些品行高尚的,坚守本心的,只有等到死去,墓志铭才会歌颂,生前的种种苦难也没人会多帮助了解。即“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又例如在相亲市场上,很多老实的男人常常做的一件事是成为渣女的“背锅侠”,付出了真心未必能得到爱人的心,太过贤惠的女人也常常不被重视,为家人所做的一切被视为理所当然,牺牲了全部的身心,却甚至难以保全婚姻。相反,很多男混混却靠一张巧嘴在情场中游走的如鱼得水,玩弄了很多真心,却仍有大把的女孩带着全部的爱和钱来倒贴,妄图换来浪子回头。
你还能想到其他的生活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吗?